公积金贷款问题 从省内其他市调入省直机关

2010-01-04 08:26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从省内其他市调入省直机关工作的,在原工作地点曾经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于去年12月还清。现咨询两个问题:1、我是否可以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2、双职工贷款额度上限35万元现在是否仍然有效?最近会否有变化?

管理中心回复: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住房,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允许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和年限不变。详情请致电2662259(信贷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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