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09-12-31 12:35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和丈夫购买新建商品房,用的是我丈夫的名字贷款(他的是市直的,已经办理好提取业务),请问我要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 省直单位职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还清贷款前,可每年提取1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支取上一年已还款本息额:一、提取人身份证;二、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三、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额或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四、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五、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六、《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详情请致电2662258(归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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