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合并

2009-12-09 10:05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原工作单位在贵中心开户,已有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纳有余额;现调整后的工作单位也在贵中心开户,根据规定在原工作单位的个人账户已暂停,现新开账户后,能否将原账户余额归并到新账户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可以。详情请致电2662258(归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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