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及支取问题

2009-11-09 21:15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管理员同志:! 我与爱人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首套),我们夫妻均是产权人,所以现在我们是隔12个月支取一次公积金。 现在我单位正在分配集资建房,我可以买单位以前的旧房子,我的疑问是:在第一套房子商业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我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我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 ,如果我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我爱人的公积金还可以隔12个月支取一次吗?

管理中心回复: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住房,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才允许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是想支取,请你致电2662258(归集大厅)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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