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及所需材料

2010-04-15 15:06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原则上在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部分,可提取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书面同意,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提取手续,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及收据(或发票)、现金交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土地交易所签定的转让协议书及缴纳契税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期间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近一年的还款记录)。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期内,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还款本息额。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还款本息额。
 
★房屋大修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维修工程预算(造价书)。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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