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大修自住住房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相关部门出具的《滁州市城镇私有房屋修缮备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资质部门出具的大修住房预算 4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注:房屋大修的相关规定。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规定:“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并且符合《滁州市城镇居民私有房屋修缮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第1、2、6、7款的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