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人”的公积金待遇政策

2009-03-19 11:44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本人1998年参加工作,爱人(1999年参加工作)的公积金在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我们是在06年结婚。99年我参加单位的集资建房,房改时福州市职工集资建房产权比例计算审批表以单身身份进行计算(享受40平方米),请问我爱人“新人”一方能否享受单位为其增加工资总额16%公积金的住房补贴?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1)45号中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请您询问福州市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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