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本人2006年10月离职离开福州,其后至今在厦门工作,在福州工作期间居然得到公司两个住房公积金存折:
一个上有一个月的公积金(2005年的一个月,实施住房公积金的第一个月,本人在2005年下半年即停薪留职半年),
另一个上有8个月左右(2006年复职,公司鬼使神差的又新办了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折),
其后公司帮忙合并成一个,帐号用的是后面金额多的那个,上面有打印转移过来的第一个存折上的金额.
2.2007年9月底,从厦门赶回福州带着公司代办的取款凭证去取款,去马尾开户行工行查询说正常(两个存折合并在了一起),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帐号上金额不对,上面只有一个月的公积金(是第一个帐号,其实已经被转移到了第二个上了的,怎么还存在?)取款凭证,在我们马尾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索的几大笔下,也当场立马作废.感觉厦门/福州根本只有一步之遥,跨步即到那么容易,我们辛苦的缴纳者怎么三四百公里赶过来领取自己的财产就那么难呢?
3.忍,继续忍:针对以上问题,当时的马尾政务中心说没遇到过,不知道怎么做,说可能要公司当时办案人员去整理,公司呢讲要本人与管理中心联系,管理中心当时的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通了是传真,真是感觉强迫缴钱/求人还取不到钱的尴尬呀.索性扔在一旁...
4.最近获悉有此平台,热盼能得到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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