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单位一直未缴公积金

2012-06-12 13:15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本人2009年进入深圳巴士集团工作,至今已三年,但单位一直未给缴纳公积金,而且单位同事都没给缴纳,请问公积金应该从何时交起,单位没给交是否违规,该怎么办?
回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未按规定缴存的,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现公积金中心正对未按规定办理缴存登记及未给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开展催建催缴的工作,职工可通过拨打中心服务热线86366999或通过网站留言提供单位的详细信息,以便于公积金中心对单位开展催建催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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