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员工住房公积金事宜

2012-05-29 15:34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是公司办事员,公司有一部分外地员工,觉得在深圳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也用不上,可否不交纳?
回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符合在职职工标准的都应当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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