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2009-01-04 00:00   来源: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们贺州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中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规定是每二年提取一次。我想问的是他的这个规定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吗?就象你们南宁市的有关规定是每一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他的这个规定不是和上级的规定相冲突吗?

管理中心回复: 桂房改字〔2005〕64号文规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每年或每隔几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因此,我个人认为你们那边的做法不算违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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