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按季度缴存符合规定吗?

2009-09-15 00:00   来源: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兴宁区一名工作人员,现在已经是9月份了,但兴宁区财局给我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才交到6月份,我也曾经向城区财局反映过,但就是不见他们改正,也不按时按月给我们缴公积金,这种情况我们该什么办?

管理中心回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按月缴存。如果你单位出现此种情况,可向我中心法规稽核科反映。电话号码是:570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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