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公积金

2009-06-18 00:00   来源: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爱人08年8月买了套商品房,购房名字只有他一人,08年开始月供,月供1100元,我与他09年2月结婚。请问:我现在可否提取我的公积金出来还贷?可取多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以还贷的名义提取公积金的资格应从09年2月开始获得。由于还贷提取采取的是一年一提的做法,因此你的提取申请应从10年2月开始操作。具体请看本站业务办理指南有关还贷的提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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