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原欠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2009-02-26 00:00   来源: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原国有企业有困难,工资欠发,又未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后国有企业改制,请问如何处理欠缴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上述情况发生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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