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法规在那?

2009-02-16 00:00   来源: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为什么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要两年后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才能申领公积金?请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在哪里?

管理中心回复: 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考虑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南宁市于2000年出台了南府发〔2000〕90号文,规定两年后仍没有找到工作的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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