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向亲戚朋友借钱。然后申请提取了公积金,当时只有几千元,却远远不够偿还债务。
买下房子后过了几个月才办到房产证件,才知道这种划拨使用权的不能抵押。
又无法贷款还亲戚朋友。又听说在广西,一次性付款购房后只能提取一次,不能再次以购房名义提取,除非再次买房。
但是很多地方的都可以每年提取,只要不超过购房部份总额。
广西是有这样的规定吗?
如果是有这样的规定,对于买土地使用权性质通常是划拨的房改房的职工来说是多么不公平! 我们应该怎么办?
管理中心回复: 按目前的规定,你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由于政策规定对你所造成的不便,我们最多只能是将情况向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