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河北 >>衡水 >>正文
每月10日前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汇缴变更清册》报送中心会计科
cp gjj123
↓
中心审核无误后录入微机
本文来自gjj123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