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2010-11-04 18:06   来源:焦作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在单位帐户内进行封存。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不能办理支取手续。待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由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从原封存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