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湖北 >>黄石 >>正文
调出(离)本市行政区域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凭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如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原住房公积金账户暂时封存。 调离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原单位证明原件; 3、调令(商调函)、辞职证明或解除合同原件复印件; 4、新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函》原件,函中注明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等信息。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