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7-07-27 00:00   来源:黄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核定我市2003年度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均基数,提高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从2003年1月1日起,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均工资基数统一按照2002年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市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5%调整为各8%,有条件的单位可提高到各10%或15%。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30元的按30元缴存。
  市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从2003年10月1日起按单位和个人各8%的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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