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转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偿还第1个月的月供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后,即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2)逐月扣划还贷,公积金存款用于归还的是公积金贷款每月的月供,包括本金和利息;逐月扣划还贷,要求委托人在签订《委托书》时,公积金账户应保留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当公积金存款账户不满足此条件时系统自动停止扣划,待条件满足后系统才能再执行扣划。(3)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流程:1、咨询领表(到贷款行)。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咨询政策,并领取《委托扣划还贷须知》、《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1份)(也可登陆www.whgjj.com网站查阅《委托扣划还贷暂行办法》并下载须知及申请表)。2、提出申请(到贷款行)。申请人携带本人和配偶身份证、银行储蓄存折(卡)、《借款合同》、《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均为原件),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受理申请,进行信息登记后,打印回执交申请人。 3、单位盖章。申请人将回执交给工作单位加盖公积金印鉴章,以证明该公积金账户信息正确。4、签订授权书(到缴存行)。单位盖章后,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携身份证原件、登记回执,分别到各自到公积金缴存银行,进行信息验证并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