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扣划还贷

2009-04-21 16:44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的公积金是在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交的,办的是贷款是省直中心的,2008年11月开始还贷。请问我能否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还款6个月后,即今年5月办理逐年扣环还还贷。

回复:您只能正常还款一年以后,提取公积金还贷款,以后每年提取一次。(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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