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2008年6月统一将市公集金帐户转到了省公集帐户,在办理转的时候我单位已通知了市公集金中心,但市公集金中心不予办理,我不理解的是都是公集金中心为什么要分了么多,总该有个上级主管部门把,办理转帐总该有程序和依据的吧,现在我单位已在省公集中心办理了缴存,而市公集中心又以我单位没有连续交纳为由冻结了我们的钱,现在经济不好,工资又低,转帐户的权利不在我们员工手上,但你们冻结的钱却是我们准备用来还贷款的,你们这样做不是为难我们这些老百姓吗?如果是想制止单位的行为,你们当初就应该有一个准则,那就是只能在一个公集金中心缴存,希望贵中心能够解决这类问题。
希望贵中心能够明白你们冻结的是老百姓的钱,不是单位的钱,单位不急,我们这些老百姓急得快要到处跑了。。。
回复:请问具体是什么单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