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提交资料问题

2008-08-25 12:34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民生银行商转公积金贷款,原商贷以我的名义办理的,我在武汉市公积金中心缴存,我爱人在湖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 请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由什么部门开具?《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由什么部门开具? 说明:我有由建行开出的对账簿,我爱人没有对账簿。 谢谢!

回复:您在武汉中心缴交公积金,不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但您爱人在省直中心缴交,要提供《公积金缴存及经济收入证明》,需要您爱人单位盖章、缴存银行盖章,省直分中心提供未贷过款的证明。(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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