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08-04-30 08:38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于2006年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7年12月提取公积金帐户上的金额进行了提前还贷,目前2证已办下来了,请问,(1)在3年内我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上的余额吗?(2)以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3)如果购买第二套住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回复:(1)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第一次将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资金冲还贷款,以后每年冲还一次。(3)前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如果提取了公积金,应自提取之日起再正常缴交公积金一年以上,再次购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前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不提取公积金,再次购房马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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