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早已作出批复:从2004年10月1日起,武汉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现行单位和职工各缴存5%调至各缴存8%,有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高于各缴存12%。
然而在江汉区城管执法局,却执行着令人不可思议的精神.局机关公务员的缴存比例在12%之上,环卫清扫人员的缴存比例为10%,而工作在一线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队员们却只有5%的缴存比例,很多执法队员们都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买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因为缴存的比例不达标,而不得不选择利息很高的商业贷款,从而背上沉重的生活负担!(据了解,在全市各区城管执法局中,只有江汉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队员们是按5%的比例在缴存,其他各区均达到或超过8%!)
在这里,我们殷切地希望贵中心能从解决一线执法队员的实际困难出发,让执法队员们不再"既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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