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提取公积金还贷可以选择:
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方式。
2、提前部分还本方式。
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
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缩短。
3、预还若干月还款方式。
“预还若干月贷款本金”方式。
“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方式。
可是当我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建设银行 坚称根本没有第3项也就是“预还若干月”的选项供我选择。
请问: 建设银行这种做法是否违背政策?这种问题是否直接可以向你们投诉?结果一般如何?
谢谢!
回复:公积金贷款依托银行程序核算,预还若干月还款方式,是我们为方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而向银行提出的功能需求,建、工两行在原有程序的基础上进行增加修改得以实现。近年来,各家银行先后使用总行统一个贷程序,均不支持预还若干月还款方式。建行部分经办行目前可采用手工计算调整的方式进行预还操作(仅限预还当年款项),您的还款事项,可与贷款经办行联系,也可电话联系我们(82734473)。(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