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取得疑惑

2007-04-23 09:10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工作人员,你好! 本人是公积金的缴纳人,多年以来一直正常缴纳公积金,夫妻双方每月公积金存款2000多元。公积金余额十数万元,但现在住房是商贷房,一方面需要从工资中拿出相当大的一部分来交贷款,另一方面,本身为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公积金却几乎无法使用。面临着“公贷转商贷”时的无比困难(多数银行都推托、刁难群众),面对着公积金无法用于还商贷,真是一头雾水啊! 近日得知,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多数城市都出台的“公积金用于归还商贷”得政策,此举为更大范围的推动公积金的利用率,更好的将政府的政策实用于民,都作出了不错的尝试。 特就此事,向武汉中心的领导们反应一下,希望能跟随先进的步伐,加快迈出公积金政策调研,改革的一步!

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如此的关心,确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相信我市“公积金还商贷”的政策也会尽快出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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