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疑惑

2009-07-07 11:37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的答复中“公积金帐户只要保留100元金额,其他部分(包括以前年度和当年缴存的)都可以提取还贷”是指每年都可以这样提取一次吗?这与“同一套住房已提取过公积金的,不能再次提取”是否矛盾呢?是指只有使用公积金贷款1年后就能每年提取吗?那么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在购房时提取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吗?非常期待您的解惑!

回复:购房时未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的,以后不能再次提取;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帐户只要保留100元金额,其他部分(包括以前年度和当年缴存的)都可以按年冲抵公积金还贷,每年一次。 购房时未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凭已在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可以将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存款转账到开发商的售房帐户,支付“中付”或“尾付”,不能作首付款。(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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