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09-06-10 01:24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于2008年12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2009年3月开始还贷。现两证已办下来。我现在能否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用公积金还贷款?

回复: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偿还第1个月的月供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后,即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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