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卡伊娜'前任叶章祥刘亚丽2人(1998/6-2007/4)存公积金

2009-06-01 16:24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你好 我们退前任"武汉卡伊娜化妆品"(叶章祥,刘亚丽)两人于(1998/6-2007/4)存的公积金. 现任(2009年)武汉卡伊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执照:420112000011043)法人是黄轩.因现在他们的证件不全,无法在"任何银行"新开户,恳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我们前任(叶章祥,刘亚丽)两人的公积金转到"华夏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他们的帐上,我们将不胜感激. 刘亚丽2009/6/1

回复:请与“中心”财务处联系(82717451)。(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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