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提取公积金还贷应如何办理? 答: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⑴ 借款人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使用委托扣划还贷方式,仍按原规定的方式每年办理一次提取还贷,待商业贷款还清后,再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 ⑵ 借款人及配偶都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方选择委托扣划还贷,另一方仍按原规定每年办理一次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您是办理的哪一种方式还贷? 采取“逐月扣划还贷”,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时,其公积金月缴交额6倍的金额作为公积金帐户约定保留额,剩余金额方可用于扣划;当账户金额不满足约定保留额时即暂停扣划。 如果您办理的是按月委托扣划公积金贷款部分,为什么扣的是商贷呢,您是不是搞错了?请您来电话咨询82717463.(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