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能将公积金余款取出后再办月月抵扣吗?

2009-04-26 19:59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2009年3月买的商品房,在民生银行用公积金贷了39万,每月还贷2338元,现在我的公积金折上有4万多元钱,我能不能先每月还贷2338元,等一年后将我的公积金折上有的4万提出还贷款的本金,然后再办理公积金月月抵扣还贷/呀?

回复: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偿还第1个月的月供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后,即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建议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间隔一年后再选择逐月扣划还贷。举例说明: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方式,即公积金贷款后(例如2009年4月份贷款发放),次月(5月)的20日以后就办理逐年抵扣手续,将抵扣日期指定在贷款后的第六个还款月20日以后(10月20日以后);到下一年的5月20日以后--即正常还12个月后、才能变更为逐月扣划还贷。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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