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划款日提前了也不事先通知一下!?

2009-04-20 19:33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2009年3月6号通过原商业贷款银行--交通银行,把原来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交通银行江汉支行负责商贷转公贷业务的王经理告诉我从2009年4月开始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还款日为每月的20号,遇节假日顺延.可是2009年4月18号上午10:30我到交通银行青年路分理处预存本月的还款本息额时,发现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务中心已经在2009年4月17号通过交通银行网络代扣我本月公积金贷款,而不是业务经理王先生告诉我的每月20号.而当时我与公积金贷款银行--交通银行约定的还款储蓄账户上的储蓄金额不足以偿还2009年4月份的还款额度.我很关心这样造成的影响.这能看作是逾期还贷吗?这会影响到我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记录吗?换句话说这会对我的个人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吗?如果因为银行的原因造成我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有了逾期还贷的记录,我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行--交通银行应该采取点措施以消除这些不良影响.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回复:请您与中心财务处联系,8273447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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