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公积金贷款是2008年8月放的款,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账户上有七八万块钱,现在出了公积金新政策,我想先按原规定取一部分公积金还本金,再办月委托划扣可以吗(取公积金还本金时在帐户上留足月委托所需的钱)?我上次打电话到公积金中心(82717462)问了的说不行,说取公积金还本金就相当于办了年委托划扣。是这个原因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一次性提款还本金这个政策那不是就没有了。如果不是的话,我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一次性提款还本金。
再象我这种情况,我怎样才能更加合理地利用公积金呢?
回复:您可先选择逐年扣划的方式,间隔12个月后,再选择逐月扣划的方式。(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