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如何转移到新公司的问题

2008-12-11 14:35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是蔡四平,身份证号:420106197006010415。我的公积金帐号原在武汉国营铁木家具厂,本人与该厂已解除劳动关系,该厂土地转让做地产开发,已不存在。现工作单位需为本人缴纳公积金,但因同一身份证号只能有一个公积金帐号,无法缴纳。本人也不知道原来公积金的帐号。请问,如此情况应该如何转移原来的公积金,或续缴公积金? 谢谢!

回复:新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和单位公积金帐号,由原单位到银行办理转移。(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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