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石家庄A单位工作,缴纳公积金2年.2008年3月份调入武汉B公司,公积金缴纳终止16个月.
请问:
1.我要在武汉办理公积金账户,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办理.
2.我是2008年3月份入职的,3月份到今的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3.石家庄账户可以转帐到武汉账户吗?
4.如果近期要买房,用什么办法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呢?
十分感谢!
回复:1、如新单位已缴公积金,可以直接到单位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帐户的设立手续;2、可以补缴;3、能否转出请咨询外地公积金管理部门;4、要正常缴交6个月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