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事宜

2008-11-10 11:33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资料: 2007年11月起放贷、还款,中国银行,组合贷款,均正常还款且交缴住房公积金。 现想用公积金(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在工商银行)余额提前还贷。 请问: 可否申请办理?什么时候办最紧凑? 办理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余额能否都提出来用于提前还贷? 谢谢!

回复:组合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可由借款人自愿选择先偿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还贷款的有关政策请您登陆www.whgjj.cn-首页-政策法规-个人贷款-《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试行办法》和《关于公积金贷款试行按年提取还贷方式》。(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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