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必须满足公积金货款条件才能办公积金贷款吗?

2008-06-12 13:42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的公积金关系在省公积金中心,未提取过公积金,符合房贷条件。但老婆的公积金关系在市公积金中心(婚前买过商品房,今年1月提取过公积金充房贷,目前房贷已付清)。请问我现在买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省公积金中心要求贷款合同上夫妻双方都必须有公积金中心的盖章,请问如何办理老婆的手续?

回复:根据您的情况,可以您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您在省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请您配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前次贷款已结清,目前未再贷款的证明。(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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