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扣划改按月扣划

2012-07-17 11:24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按规定,按年扣划,就一次性扣除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保留100元),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然后需要用自有资金还款六个月,六个月以后带身份证到缴存银行将委托扣划变更为逐月方式,每个月偿还月供。这样的目的,就是保证6个月的额度作为偿还保障。因此,我想问,能否按年扣划时留足可用于6个月的偿还本息,同时办理逐月扣划,也就是不必要等6个月后变更为逐月扣划。谢谢
回复:按照您说的情况,系统无法通过的。委托扣划如果您选择了逐年扣划,必须在时间间隔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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