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问题

2012-08-14 13:10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公司一员工A,08年入职,但由于其个人原因,A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一直保存在前单位,处于封存状态。现在若需要从原单位转移至我公司,需要什么资料及手续,另外,可以将08年至今的公积金全部补缴完嘛?
回复:职工办理本地转移请按以下程序操作。1、转出单位指定经办人员或由职工本人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批量转移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转移职工本人签字后,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2、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持所需资料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办理。3、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在《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打印转移信息,盖章后交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签字确认。4、《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四联,转出单位一份、缴存银行一份、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一份、准入单位一份。5、转移后个人账号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状态为封存状态;新单位为转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时需先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提供转移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系统根据新单位缴存比例自动生成月缴存额,然后办理启封手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直接办理启封手续)。职工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就应该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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