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还贷吗

2012-07-18 23:24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家的经适房是2008年以父亲的名义购买的,我是担保人,当时不知道政策允不允许用子女的公积金还贷。现在因结婚、直系亲属重病住院等原因还款压力较大。请问能提取我的公积金以用于还贷吗?
回复:如果房产属于您父亲,主贷款人也是您父亲,您是不能因这套房屋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的。重症范围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如果您的直系亲属所患重症在我们的范围之内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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