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2010年2月在武汉在光谷软件园一家公司上班,同年7月公司给开了公积金账户,总共月存160。今年4月份离职,由于公司没批,后经劳动仲裁后双方和解,互不找对方麻烦。社保已经转到新公司,但是我将新公司开具的《公积金接收函》递送给前公司,前公司不予理会,不给转移公积金,请问下此类情况如何解决。我也不要知道我的公积金归那个管理中心。我的缴存开户银行为交行,新职工帐号为816883937,谢谢
回复:如果您要投诉,请携带一份书面投诉材料(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原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投诉材料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举报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地址以及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