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用夫妻一方公积金办理了组合贷款,另一

2012-07-09 15:57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和爱人都在单位缴纳了公积金。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我用自己的公积金办理了组合贷款(没有用我爱人的公积金),请问现在我爱人的公积金能办理提取吗,或者办理冲抵商贷吗?
回复:您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您的配偶不可以提取,但是可以转账冲商贷。请您在网站下载《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申请证明表》,由公积金贷款银行证明签章后,持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凭证,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人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借款合同》;(3)还款储蓄存折或卡(首次提取应附上提取日前6个月及以上的还款明细,以后提取应附提取日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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