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月11日在贵中心办好了公积金贷款(在6号柜开了支票后

2010-01-14 05:01   来源: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管理员好,我于2010年1月11日在贵中心办好了公积金贷款(在6号柜开了支票后将支票及有关资料交给了中心二楼的建行),13日将款项打到了开发商帐上,但我签借款合同是09年12.17日,想确认下我首次贷款还款日是2010年2月20日前吗?办理提取公积金,那个保留贷款额10%,我贷款11万,我个人帐户1.5万,老公1.2万元,能全额提取我公积金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请联系您的还款银行确认首个还款日;在保留了您配偶1.2万元的情况下,您的1.5万元可以提取。请提供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来中心办理。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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