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户口在湖北,于2009年8月来长沙工作,也从2009年8月份开始交

2010-01-12 09:01   来源: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现在户口在湖北,于2009年8月来长沙工作,也从2009年8月份开始交纳长沙市公积金,现想买一套房,不知现在能否用公积金货款.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果您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限于200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住房。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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