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1月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没有用公积金贷款,08年11月我带购

2010-01-11 11:01   来源: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07年11月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没有用公积金贷款,08年11月我带购房合同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了我帐户里的钱,我现在帐上还有09年一年的公积金钱,请问我现在可以把里面的钱取出来吗?是否是一年可取一次?我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果是贷款购房,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您夫妻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上年度还贷本息之和。请提供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近期打印的还款存折或明细帐、结婚证、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来中心申请提取。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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