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公积金在长沙交的,6年前我在湖北宜昌买了房,当时未使用

2010-01-10 06:01   来源: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的住房公积金在长沙交的,6年前我在湖北宜昌买了房,当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我的房子要装修,能否以住房装修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能的话,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望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果您申请贷款购房,在正常还款满一年后可每年办理一次还贷提取。请提供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近期打印的还款存折或明细帐、结婚证、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来中心申请提取。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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