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缴有住房公积金,但我与原单位在2007年终止劳动合同关

2010-01-09 04:01   来源: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请问我在原单位缴有住房公积金,但我与原单位在2007年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且通过人事关系调动将户口迁出了长沙市,请问我现在要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资料?与原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已经满2年了,而且这两年内也未在长沙就业和缴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只带身份证和提取申请就可以了呢?要户口本原件吗?或者是还应该需要别的资料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果您是长沙地区的户口,辞职后不能马上提取,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未新就业或新就业单位未办理公积金方可全额提取;如果您是非长沙地区的户口,辞职后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时即可申请提取。请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来中心申请提取。谢谢您的参与!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