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取后贷

2010-01-19 22:18   来源:岳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请问岳阳有公积金的“先取后贷”的政策吗?好像湖南其他城市有此政策,如果岳阳有,请您详解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岳阳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中,有“取后可以贷”。但是,这个“取后可贷”是针对同一个住房公积金交缴者购买两套住房的情况而言的。即如果您购买了两套住房,那么可以凭其中的一套购买住房资料办理提取手续,同事凭另一套购买住房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如果您本次只购买了一套住房的话,则不能办理“先取后贷”。但您在我中心申请贷款,并正常偿还12期以上后,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来提取您12期的还贷额。“对冲还贷”这项政策具体内容为:一、申请人: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贷款余额的借款人。二、申请内容:以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冲抵最近12期还款总额。三、申请条件:1、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12期以上,且期间无拖延还款3期以上(含三期)的不良记录;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低于12期还款总额;3、两次申请间隔时间大于12个月。四、申请资料:1、岳阳市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申请表》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3、最近12期还款的银行流水记录复印件一份。五、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星期二、四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五楼结算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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